受韩寒等几位微博大 V 的忽悠,周末去看了那个靠下跪炒作增加排片的电影。剧情和演员演技尚可,三观立意什么的且不说,自有专业人士剖析。但个人感觉,一个硬伤,就毁了我的好感,很遗憾。
作为来自大荷兰农村的小伙儿,唢呐曲《百鸟朝凤》我熟得不能再熟了。一个小小的生产队,每年也会有几场喜事。所谓天大的喜事,一切扰民都天经地义。喜事头天和当天,大喇叭从凌晨四五点就开响,开到最大音量,循环地放各种欢乐喜庆的歌曲、戏曲和音乐,让亲戚之外的他人藏没处藏,躲没处躲,其中就必有《百鸟朝凤》。家乡几乎人人耳熟能详的豫剧《抬花轿》,其中也借用了《百鸟朝凤》的片段。加上《百》全曲欢快的感觉,我相信大部分没受过音乐教育的普通人,仅凭直觉,也会认为这个民乐就是用于婚礼的。
遗憾的是,这个所谓吴天明的遗作中,将《百》描述为丧礼专用,而且只有德高望重的逝者才配享用;而有权利做这个裁决的,是旧社会被称为下九流的靠走村串巷讨生活的唢呐班班主。
搜索引擎告诉我,《百》流行于山东、安徽、河南、河北等地
一流!我为什么推荐百鸟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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