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一些不同的声音,也许这种声音不太会被认可:
纪录片的主角确实是一个天才,而且他也确实是怀抱着一个想让世界变好的理想在行动。但是我还是不赞成过于极端的信息自由共享观,原因是:分享是人性里善良的部分,需要得到赞美和鼓励,但是是否分享以及是否无偿分享是著作人的选择权,也是一种自由。这种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我相信他以黑客行为盗取商业数据库信息并非为了商业目的,但至少是站在信息自由的道德制高点侵害了著作人的这种自由。大家往往关注第一种自由,却忽略第二种自由。
还有一种说法是著作权和专利保护阻碍了社会更快的进步,这一点我也不同意。首先有很多人才和机构就是不想免费分享其全部成果,或者说白了就是想挣钱,这也是一种我们必须承认的进步的强大驱动力。其次,凡事不是追求快,个人也没有义务要给一个高尚的“促进社会科学进步”的理想买单。
世界大同是一个梦想,没有人能保证它会实现,同样没人保证它永远不会实现。但正确的事情是,应该让这个世界知道,为什么世界大同是重要的,你可以选择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你可以为你所应得到却没有被共享的东西做出抗议。
共享和开放的重要在于,你永远不知道那些可以解决问题的人会从被限制的数据得到多少灵感和启发,这些问题的解决能让这个世界变得多好。这些潜在的能够解决问题的人可能有千千万万,但没有访问这些数据的权利,他可能永远无法获取这样的灵感,他甚至不会知道自己或许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总是要先知道,才能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如果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呢?
版权保护了从创作中获取价值的权利,但也同样是进步过程中的巨大阻碍。将版权简单地定义成自私听起来似乎很不合理,因为付出就有回报听起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人们创造了独一无二的东西,总是希望将它们据为己有或者从别人的使用中或许一定的报酬。人类不是机器,需要安全保障,满足生理需求,进行社交活动,实现个人价值。而这些东西的实现全部需要金钱和权利的参与。
“互联网之子”品质炸裂的传记片 Public Access to Public Domain
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s://www.xxxwi.com/zsbk/vod-61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