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清朝嘉庆十三年(1808年),江苏淮安地区发生严重水灾,居民流离失所。发布了发放救灾物资的命令,以缓解人民的困难。刚刚被派往江宁州(南京)担任候补县长的新任金石李玉昌被任命为救灾委员会委员,并前往发放救灾物资和工资。我去山阳县寻求救济,住在山原寺。当时,当地腐败官员一再扣留食物和工资,使灾民无法谋生。李不遗余力地向法院报告,为了惩罚这些腐败官员,县督学王占涵要求李多开设户口,以丰富他的私人口袋。李拒绝服从,王害怕泄露信息。他贿赂李璞毒死李玉昌。省长王谷还收受了王申涵4000两银子的贿赂,在尸检过程中,他自杀报案。李叔叔在遗物中发现血迹,打开棺材,发现了中毒的证据。他去北京投诉。山东傅贞被责令重新审查事实真相,并拘留王申涵等人到司法部进行严格讯问。消息一经证实,王挪用了23000两银子用于救灾,他的同事林永生收到了1000两银子,还有数十人收到了不同数额的银子。王申汉被斩首,巡抚王固被吊死,蒋杜铁宝和他的同事林永生被免职并派往乌鲁木齐驻防,江苏巡抚王日章被免职并留下来当河工,李的追随者在李墓前被凌池处决。皇帝的老儿子真的很生气,剩下的两个杂职被调职,并受到了参谋部的惩罚。这部戏剧以中国清朝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动荡腐败的时代为背景。这是清朝震惊中国人民的冤案,与“杨乃武小白菜案”、“杨三姐诉”、“刺马案”并称为清代四大冤案之一。展开